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第二章 能源使用管理/第四节 生活用能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