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第二章 能源使用管理/第三节 建筑节能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能量损失,合理使用能源,发展节能建筑。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