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对煤矿的违法行为纵容、包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