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矿区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