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第五章 煤炭经营第三十六条有效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采取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