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国有单位专利管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清算、上市、投资、转让、质押等经济行为,涉及专利资产作价的,应当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和备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