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专利权属〕省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和省重点项目产生的专利权,其权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项目任务书中事先做出明确约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