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使用汉语言文字和傈僳语,必要时可以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自治县的国家机关的牌匾、印章及重要宣传标记,同时使用汉文和傈僳文。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