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工程建设使用的材料、设备、建筑工业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无合格证的,不准安装和使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