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培育、发展和规范本省建筑市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建筑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