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第六章 少数民族出版事业第三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双语教学用书出版活动。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作者和其他人员从事少数民族学术、科研和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优先安排其作品的发表、出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