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第三章 出版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出版单位的名称、刊号不得出租。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