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专项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捐赠人的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