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木材流通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木材交易应当到固定的交易市场内进行,但零星木材交易除外。木材交易市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不得设立木材市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