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开发和利用资源,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禁止掠夺性开采和破坏性开发。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