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汉语言文字,根据需要可以使用瑶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法规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