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章 监督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常委会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可以采取听取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代表评议、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