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不同意报告机关的工作报告时,报告机关必须在本次会议或下次会议上作补充报告或者重新报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