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利用和严格管理投入的职业培训财政资金,鼓励和支持有关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横向联合,开展职业培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