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为创业人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