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为创业人员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支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