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第六章 税收优惠第四十条已废止保税区内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及计税标准均按照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