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下列公共服务:

(一)制定并发布本地区继续教育政策,统筹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二)制定或者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

(三)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建设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项目库,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专项工程;

(五)促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

(六)支持欠发达地区继续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均衡发展;

(七)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