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繁荣。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开展文化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