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第二十条有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