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承包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所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