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转卖或者转让享受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