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石屏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异龙湖的统一管理。异龙湖管理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管理异龙湖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组织编制异龙湖管理区保护规划,并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对异龙湖水生生物资源的调查,建立档案;

(四)依法征收异龙湖管理区内的有关规费,做好异龙湖管理区的保护和管理;

(五)负责异龙湖引水、蓄水、输水的水量调度。确需调用最低运行水位以下的湖水,应当经石屏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行使异龙湖管理区内水政、渔政、航务、水生动植物管理、林政、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处罚权。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