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五章 行业监督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必要的仪器、设备;(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省公安机关应当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监理单位备案名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