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三章 产品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认证证书;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目录的,应当取得生产登记批准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