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章 网络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应当具备同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对接的条件。公安机关应当整合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社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信息资源。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需要调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