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第三章 就业服务第十二条有效劳动保障部门应当组织技能等级考试和职业资格考核,为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核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