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遵守下列原则:(一)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二)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三)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