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选举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时,应当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当在主席团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之前提交大会通过。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的选举办法草案在提交大会审议前,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选举办法不得与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