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选举第三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没有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