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代表候选人提名和确定第三十二条有效选举委员会收到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后,应当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或者交由选举工作办公室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公民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或者以贿赂、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要求选民联名推荐其本人为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将其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从名单中除名。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