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第二十二条有效选民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 实际上已经迁居本地但是户籍没有转入的,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