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第四十一条已废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航运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其管理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统一着装和佩戴标志,并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