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客运输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个体水路旅游运输经营者,应当与水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订立管理服务合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