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对拒不上缴印章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由公安机关会同登记管理机关强制收缴。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