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五章 馆藏文物第三十五条有效文物收藏单位应当设置藏品档案,建立馆藏文物的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和档案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出入库、注销和统计制度,保养、修复和复制制度,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