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水利、林业、水产、矿产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