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水利、林业、水产、矿产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