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保障公路畅通,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