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路政管理第十条已废止在大中型桥梁上下游各二百米,小型桥(涵)上下游各八十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危及桥(涵)安全的采石、挖砂、取土及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等。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