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