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价格听证会议,其内容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应当通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代表参加。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