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上级旅游发展规划,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旅游总体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自治机关鼓励县内外各类组织和个人按照总体规划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