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鼓励老年人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有益于社会的各种活动,所得合法收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