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十六条已废止老年人依法享有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其子女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依法享有的财产继承权,其子女或亲属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