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货物运输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未经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承运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不得承运经营范围以外的货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